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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领域:民事业务、刑事业务、建筑与房地产业务、金融证券保险业务、公司业务、知识产权业务、涉外海商海事业务
服务范围: 一、接受中外法人、其他组织、公民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; 二、接受经济、民事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; 三、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;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; 四、接受仲裁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; 五、接受法人或其他组织、公民委托,代为办理各类法律事务; 六、接受企业委托,提供证券发行、承销、转让,房地产开发、转让,企业转制改制、资产重组、招标投标等各类专项法律服务; 七、接受当事人委托,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,出具法律意见书; 八、办理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。
服务方式
受理和办理案件的一般程序 ⑴接待当事人,听取当事人陈述、审查证据; ⑵商洽收费办法和数额; ⑶由事务所专人负责审核、批准收案; ⑷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;当事人填写授权委托书,交纳律师费; ⑸律师阅卷、调查取证和举证,提供相关法律服务; ⑹撰写辩护词(代理词),出庭辩护(代理); ⑺参加法庭审理; ⑻及时签收判决书或调解书,将判决书或调解书转送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相关权利; ⑼报事务所主任审批结案,整理归挡。
投诉与监督 ⑴事务所主任电话:87234050 ⑵投诉电话:87234048(郑伦海同志负责) ⑶监督电话: 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:87054411 浙江省直律师协会:855998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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